财联社5月8日讯(FICC研究员 李响)5月7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等部门,积极准备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市场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初步统计,目前有近100家市场机构计划发行超过300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预计后续还会有更多机构参与。
今日748.45亿元科创债发布发行公告,银行和券商占比近8成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新增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科创债,将可发行科创债的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
其中在交易所市场方面,此前交易所科创债的发行主体包括科创企业类、科创升级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四类发行人,后续将新增支持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同时新增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
而交易商协会方面,由于此前科创票据对于科创企业的认定比交易所的科创债更为严格,且对资金用途的要求更加具体,后续推出的科创债将适用科技型企业的范围拓宽,同时科技型企业也可通过母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支持该公司发展。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科创债的主体暂未包含金融机构。
据接近交易所人士称,交易所科创债规则其实2021年就已公布,历史沿革已有四年。银行间市场因为之前一直没有专门的科创票据规则,这次可以说是刚起步。
公开资料显示,科创债和科创票据于2022年5月20日正式落地,均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的债务融资,其中科创债和科创票据分别由证监会和交易商协会主管,财联社据Wind数据整理,截至《公告》发布,科创债和科创票据即将落地满3周年,其中科创债累计发行1147只,合计募资12766.6亿元,科创票据累计发行1579只,合计募资13789.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在操作细则上,对金融机构而言仅能在交易所市场发行科创债进行募资,但金融机构进展相对较快。
据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仅5月8日当天,就有37家发行主体公告发行43只科创债,合计募资规模达到748.45亿元,其中金融机构占据大头。
科创债发行主体评级较高,预计发行初期以大型银行为主要承接力量
自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出台,将“加强对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强国的金融支持”列为金融“五篇大文章”重点领域和主要着力点,科技金融作为“五篇大文章”之首,已成为连接科技与金融的重要桥梁。金融机构能够为科技创新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进而推动产业升级,这是我国从金融支持的角度着眼于助力科技型企业发展,加快以科技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在简尚波看来,地方性金融机构长期驻扎于当地或毗邻城市开展金融服务,具有深耕城市社区、熟悉城市产业和企业(包括辖区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优势,可能有助于(相对金融机构针对跨区域的、相对偏远的科技型企业服务而言)更好地缓和信息不对称矛盾。
从今日37家科创债发行主体评级来看,26家主体评级为AAA,6家AA+,4家AA,1家AA-,其中AA-发行主体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扬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家AA发行主体均提供了相关担保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包括立讯精密、科大讯飞、吉利控股等多家民营企业今日公告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均将于明日9号进行招标,涵盖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不同行业的发债主体踊跃参与科创债市场,或标志着债券市场“科技板”正式扬帆起航。
不过目前来看科创债市场仍以高评级主体为主,对于评级较低的发行主体来说可能需要外部信用提供支持,目前信用增进方的能力和意愿比较关键。有市场人士表示,针对科创债投资的具体操作细则机构都还在研究学习,预计初期投资端将以大型银行为主要承接力量,中小型市场化机构在科创债投资交易方面或存在一定短板需要补足。
多家评级机构就三类科创债发行主体已构建了科技板债券评级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昨日在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公告中表示,创新科技创新债券信用评级体《十大网络彩票平台大全》系,信用评级机构可根据股权投资机构、科技型企业及科技创新业务的特点,打破传统以资产、规模为重心的评级思路,合理设计专门的评级方法和评级符号,提高评级的前瞻性和区分度。
据了解,目前包括中债资信、中诚信国际、联合资信等多家评级机构针对金融机构、科技创新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三类发行主体已构建了科技板债券评级体系。
据中债资信企业与机构部负责人孙静媛向财联社介绍,目前金融机构的信用评估体系已较为成熟,对于新增的科技创新企业及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两类发行主体,评级的维度分析要进行动态调整。其中在科技创新企业方面,一是重“质”轻“量”,关注产品竞争力、研发投入与产出,摒弃传统资产规模思维,深入挖掘企业的内在价值;二是注重前瞻性,针对技术迭代快、成长弹性高的特点,增设预测性指标,着重评估企业的技术前景和成长空间;三是强化全链条技术评估,构建多维度评估矩阵,客观评价技术驱动价值。而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方面,一是以投资能力作为核心评级驱动因素,强调投资专业性和投资业绩的双重验证。二是全周期穿透式评价预期收益,注重对投资资产退出前景分析。三是以长周期为视角,建立前瞻性的偿债能力动态评价体系。
中诚信国际在去年推出的科技创新企业评级方法与模型中表示,在评级方法与模型考量上,要综合衡量受评对象科技创新竞争力和财务风险的基础上,结合ESG因素等调整因素,给定受评对象的个体基础信用级别(BCA级别),再考虑特殊外部支持对其信用质量的提升作用。
与此同时,针对城投平台转型探寻科创债发行路径,中诚信国际也表示,城投平台发行科创债与全市场科创债发行特征既有一定趋同,又有一定差异。科创债可作为城投平台寻求转型重要的融资创新手段,要基于自身职能定位寻求与之契合的科创债发行类型,提升自身造血能力实现市场化转型。截至2024年末共有84家城投企业共计发行225支科创债,金额合计2,170.7亿元。
中证鹏元评级研发部高级董事、资深研究员高慧珂也表示,作为评级机构,首先,需不断加强评级技术研究,持续优化完善针对该类企业的评级方法和模型,持续加强行业科创趋势与股权投资机构、科技型企业风险特征的研究,提升评级理论基础,同时,更加关注科创债特有评级要素、增信方式及条款设计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其次,需提高对科创债尽职调查与评级分析的要求与质量。最后,评级机构还应积极推动业务数字化转型,充分运用科技化手段赋能信用评级。
责任编辑:王馨茹